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2.规划管理本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试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质检员的资质申报工作;
3.监督检查工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合同贯彻情况;
4.参加主管监督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交底,负责监理招投标的行业管理;
5.负责主管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检验,参加交竣工验收;
6.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
7.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参与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8.组织本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交流,组织质监、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及施工质检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受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
10.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仲裁;
11.参与优秀勘测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负责或参与对申报省(部)、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质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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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市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造价人员执业资格培训、资格考核、审核申报工作;
3.负责由市审批或上级委托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投标的标底审查,监督检查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
4.具体负责工程实施阶段合同执行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5.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造价信息和工程结算期调价系数,积累造价资料,建立造价数据库;
6.组织本市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的测定与编制,参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劳动定额和补充定额的测定及编制工作;参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定额及各阶段计价依据、办法和规定的编制修订工作;
7.调解和仲裁本市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和经济纠纷;
8.参与由市审批或上报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审查工作;
9.参与由市审批或上报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
10.参与主管监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核和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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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制订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补充规定和制度;
2.负责本市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的试验检测工作;
3.负责本市各县(市、区)试验检测室的组建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本市各级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室的资质初审和管理工作;
4.定期抽查本市各级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质量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精确度,提高试验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以数据为依据,不弄虚作假;
5.受理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质量的申诉,承担质量管理中出现的仲裁性试验检测任务;
6.组织本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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