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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竣)工质量鉴定须知 +
监理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申请 +
施工质检员资格申请 +
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资格申请 +
工地临时试验室资格申请 +
造价人员资格申请 +
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申请
一、申报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的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前到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核准手续。
二、申报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的单位,须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三、接到申报材料后,由质监站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四、申报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中心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书(包括授权检测人员和授权检测范围);
2、中心试验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仪器设备、设施的清单及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及布局情况;
6、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手册。
五、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
1、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具体落实情况如何,试验室有关主要规章制度及试验操作规程是否上墙;
2、试验室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是否符合投标书中的承诺。试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试验人员是否相对固定,人员变动是否经过申报批准。必要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考核;
3、所有申报仪器设备的到位情况是否符合投标书中的承诺。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标定记录是否齐全,必要时进行现场操作以检验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
4、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及布局情况,标准养护室的温湿度控制情况,恒温试验项目的空调设施情况,安全用电及消防设施配置及卫生条件情况等;
5、试验报告是否规范、格式是否统一,试验结果是否合理,是否按相应的《试验规程》要求出具试验报告等;
6、试验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通过抽查试验、对比试验,检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7、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情况,试验检测资料是否单独归档留存,中心试验室有否对工地试验室进行延伸管理等。
六、核准情况
1、核准该工地试验室的业务范围及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中心试验室的业务范围及试验检测项目);
2、签署核准意见;
3、填写《工地试验室核准登记报表》,汇总报省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附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核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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